景东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抓住重点环节,认真整治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今年1至7月,全县在扶贫领域共立案查处12人、问责9人、约谈63人。
动员部署突出“早”。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景东县纪委第一时间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贯彻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督查,及时约谈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13个乡镇党政领导和4个乡镇纪委书记,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到责任人。
宣传发动突出“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向群众发放内容涵盖扶贫攻坚惠民政策、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和贫困县)退出认定等内容的《景东扶贫图话》小册子3万余份,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悬挂标语60余条,不断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信访渠道突出“畅”。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和“五级联动”信访平台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搭建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信访举报平台,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来信来访问题,一律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对涉及脱贫攻坚的群众诉求,在“五级联动”平台安排专人进行数据录入,做到应录尽录,畅通群众的信访举报和诉求渠道。
线索处置突出“快”。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实行统一登记,按照信访处置五类标准,定期提交信访线索分析会分析研判,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管理。加强对举报件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对转办后查处为否的信访举报件,一旦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由其他机关立案查实的,严肃追究原办案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专项督查突出“准”。扶贫领域的专项检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紧盯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和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等三大问题开展督查,严肃查处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驻村工作队员走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做到精准处置。
执纪问责突出“严”。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贪污贿赂、胆敢动扶贫“奶酪”等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严肃惩处,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仕斌)